1905年,法国心理学家比纳和西蒙编制了第一个诊断异常儿童智力的测验,即著名的“比纳—西蒙量表”(Binet-Simon Scale)。该量表包括30个项目,从易到难排列,以通过题数的多少作为鉴别智力高低的标准。1908年和1911年作者对量表先后修订了两次,测验项目增加到59个,并按年龄分组,从3岁到15岁。该量表首次采用心理年龄(mental age,MA)即智龄来计算成绩,儿童通过哪个年龄组的项目,便表明他的智力与几岁儿童的平均智力水平相当。
比纳认为,智力是一种判断的能力,创造的能力,适应环境的能力。因而他从复杂任务入手,着重测量判断、理解、推理等高级心理过程,即智力中的普通因素。
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推孟(L.M.Terman)在1916年修订了比纳—西蒙量表,即斯坦福—比纳智力量表(Stanford-Binet Scale)。该测验有90个项目,其最大特点是引入智力商数(intelligence quotient,IQ,简称智商)的概念。所谓智商,就是心理年龄(MA)与实足年龄(chronological age, CA)之比,也称比率智商,作为比较人的聪明程度的相对指标。
1937年、1960年推孟对斯坦福—比纳量表曾做过两次修订,1972年在测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,对1960年修订本重新做了标准化,常模是从更具代表性的新样本中得到的。1960年修订后的斯坦福—比纳量表共有100多个项目,这些项目被分为20个年龄组。2~5岁儿童每半岁为一组,每组有6个正式项目,一个备用项目;6~14岁每岁为一组,每组也有6个正式项目和一个备用项目。此外还有一个普通成人组和三个不同水平的优秀成人组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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